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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叙永发出四川首张“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凭证 简政放权助力食品行业创新发展

泸州叙永发出四川首张“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凭证 简政放权助力食品行业创新发展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行政审批局向当地一家商贸企业发出了一张特殊的营业执照备案凭证——四川省首张“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凭证。这张凭证的诞生,标志着四川省在深化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为食品流通领域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长期以来,从事食品销售需要办理相对复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交的材料多、审批流程长、现场核查严,对于只想经营预包装食品(如瓶装饮料、袋装零食、罐头等预先定量包装好的食品)的经营者而言,形成了一定的准入壁垒和运营成本。

此次改革的核心,是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推行的“证照分离”改革精神,将原先属于许可事项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活动,由“食品经营许可”改为“食品经营备案”。这意味着,今后在四川省范围内,市场主体如果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无需再经历繁琐的许可审批程序,只需在办理营业执照时或之后,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备案即可开展经营。

泸州市叙永县发出的这张备案凭证,正是此项新政落地的首个实例。领取凭证的企业负责人表示,流程简化后,从提交材料到完成备案,时间大大缩短,几乎实现了“准入即准营”,让他们能够更快地开门营业,降低了创业初期的制度性成本。

这一改革举措具有多重积极意义:

极大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简化备案管理,减少了行政审批环节和等待时间,激发了市场活力,尤其有利于小微创业者、电商从业者、社区便利店等轻资产经营者快速进入市场。

优化了营商环境。这是“放管服”改革在食品监管领域的具体体现,通过减少事前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将政府工作重心从准入审批转向服务和监管,营造了更加宽松、便捷、法治化的经营环境。

第三,明确了监管重点。将监管资源从对低风险预包装食品销售的普遍许可中释放出来,可以更聚焦于餐饮服务、散装食品、特殊食品等高风险领域的监管,提升了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备案”不等于“不管”。市场监管部门明确指出,备案后经营者仍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所售预包装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监管部门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底线。

泸州叙永发出首张备案凭证,是四川全省推广此项改革的序曲。预计不久后,这项便民利企的政策将在四川全省范围内铺开,惠及成千上万的食品经营者。它不仅简化了手续,更传递出政府鼓励创新创业、服务市场主体的明确信号,为食品流通行业的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也为全国范围内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四川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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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3-03 17: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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